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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1、娄底市工伤认定申请表(事故经过必须详细清楚,最好有两人以上证人证言);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提交用人单位的设立登记或者设立批准证明;(参加工伤保险的无需提供)
4、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入院记录或门诊病历;
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
7、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8、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因工死亡认定申请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文书;
9、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10、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11、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1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