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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1.基础教育学院支部委员会
支部书记:况志东
组织委员:李燕枝
宣传委员:刘秀春
纪检委员:李艳梅
2.基础教育学院支部党员共35名,其中正式党员29名,预备党员6名。
二、 工作职责
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并落实支部工作计划,是党支部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组织委员:在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党费收缴、党内统计等工作。
宣传委员:在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党的理论宣传、政治理论学习、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及支部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纪检委员:在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党风党纪教育、监督检查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