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娄底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材选用委员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对全校教材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规划、组织、审议的决策机构。其工作宗旨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教育厅印发的《湖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方针和政策,积极推进学校教材研究、建设和管理,促进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校教材选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设副主任委员3-4人,委员若干。委员由教务科、教研室、各专业带头人、教研组长、一线任课教师、行业企业专家、等人员担任。
第三条 各教研组以小组为单位,由组长负责牵头拟定本学科教材清单。
第四条 全校教材选用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
第五条 全校教材选用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教务科。办公室主任由教务科科长担任,秘书由教材副科长担任。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 全校教材选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职业院校教材选用的各项方针政策。
2.审定全校有关教材选用的政策和措施。
3.审定全校有关教材选用、评估、征订等管理制度。
4.审定全校教材选用规划。
5.组织全校优秀教材的评审和教材立项,负责推荐国家、省(部)级教材的申报工作。
6.组织和指导教材的评估工作,检查教材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7.组织指导各学科开展教材研究、评价、引进和开发等工作。
8.监督全校教材选用经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第七条 教材选用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布置工作。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章程由娄底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材选用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教材选用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李振兴
副主任:游 涛
委 员:潘伟峰、张 威、况志东、李邵军、刘婷园
王玎男、鄢林艳、唐 玲、李勇辉、刘 伟
谢俊玉、梁先超、吴 鹏、龙 平、刘秀春
李振家、陈 珺、陈名峰、李梁森、曾雪波
李淳素、黄路遥、李艳梅、刘红花、唐 二
刘玉兰、赵文斌、朱寿勋、曹雪娥、梁新艳
龙素贞、王 娟、贺先余、刘丽丽、谢梦也
丁 樊、刘安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