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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学生德育考核方案(试行)
日期: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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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一、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素质教育要求,结合智能制造产业学院以实训实操为核心、重安全重技能的专业培养特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规范,将学生培养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依据学校《娄底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各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综合考核的实施办法(试行)》《娄底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德育评价方案(试行)》《娄底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德育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方案。

二、学生德育考核工作需坚持公平、客观、可操作原则,学院成立德育评价小组(由学院学工负责人、辅导员、学生会干部组成),班级成立德育评价小组(由辅导员、班团干部组成),明确分工与职责,确保考核工作有序开展。校级德育评价小组负责审核学院重大违纪扣分情况,实训室安全相关重大违纪需优先上报审核。

三、本方案适用于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各专业各班级学生,与学校相关配套文件同步执行。学校细则已有明确规定的,优先遵循学校标准;学校细则未细化、涉及产业学院实训特色及学生管理需求的,按本方案执行。

第二章 德育考核实施

一、德育考核以班级为单位,由学院德育评价小组统筹,班级德育评价小组具体实施,学工处协同监督,确保考核流程规范、结果真实。

二、考核周期以学期为单位,是学生综合素质成绩计算的重要基础,考核数据将作为学生个人评优、班级及辅导员评价的核心依据。

三、数据报送与监督需严格遵循以下流程:

1.班级德育评价小组每日记录学生违纪情况,由德育委员填写《学生德育评价手册》,并于当日告知被扣分学生;

2.学院德育评价小组每日汇总各班单项扣分情况,实时在学院学工工作群公布结果,每周一汇总总扣分数据及班级排名,每月月底审核班级报送的当月扣分数据,每学期末整理各班德育考核数据并报送校级德育评价小组(学工处)备案,同时留存《产业学院学生德育扣分登记本》《学期扣分汇总表》的电子档及纸质档;

四、考核结果实行公示制,学院德育评价小组每周在学院学工工作群公示班级排名及学生扣分情况,每四周集中公示学生个人德育考核成绩,公示期内接受学生异议申诉。

 

第三章 德育考核内容与计分

一、德育考核基础分

每学年德育考核基础分数为 80 分,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德育考核成绩=基础分 +Σ 加分-Σ 扣分。

二、具体考核内容、要求及加减分标准

基础项目

具体要求

加分项

减分项

政治态度与德育实践(20 分)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无不当言行

2. 有法纪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尤其遵守实训室安全规范,自觉维护校园及实训场所秩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学习、实训、生活和工作中为人诚实守信,为人正直,诚信考试与实训操作;按时缴纳学费

1. 见义勇为、无私奉献、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等事迹突出,在校内、外引起较大反响,受到学校表扬或者表彰者,根据情况每事例加 2-4 分;受到有关媒体表扬或者上级有关部门表彰者,根据情况每事例加 3-5 分

2. 被授予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校级、院级荣誉称号者,分别加 8 分、6 分、4 分、2 分、1 分 / 人次

出现以下情况,德育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1. 严重违反道德规范(含学术道德、实训道德)影响恶劣者

2. 参加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政治集会、游行者

3. 在网上或线下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影响特别严重的

4. 违反学校、学院维稳、安全规定,私自出校、擅自进入实训楼未开放区域或擅自行动情节或影响特别严重的

5. 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治安、刑事、行政处罚者

6. 班内有违法犯罪、参与邪教组织等行为,一经查实,该生德育评价直接定为 “不及格”

7. 顶撞、辱骂专业教师或实训管理员;敲诈勒索、威胁恐吓同学;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含实训中因操作分歧引发的肢体冲突);参与赌博、盗窃(含盗窃实训工具、竞赛作品、同学财物),该生本期德育评价定为 “不及格”

8. 在社交平台散布学校、学院不实言论或恶意图片,给学院造成负面影响,该生本期德育评价定为 “不及格”

9. 实训期间违规操作设备,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如设备损毁、人员受伤)或重大财产损失,该生本期德育评价定为 “不及格”

学习与实训纪律(25 分)

1. 上课、实训课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按时参加理论学习与实训操作

2. 上课、实训课期间保持纪律,不喧哗、打闹,不使用手机、电脑做与教学要求无关的事

3. 独立完成学习成果(含作业、实训报告、设计方案),不抄袭、剽窃

4. 严格遵守学校组织的重大考试、技能考核纪律,无舞弊行为

5. 严格遵守实训室安全规范,按指导教师要求操作设备,规范完成实训流程

无额外加分(技能竞赛加分归入 “学生活动与技能竞赛” 项目)

1上课、实训课迟到、早退,扣 1 分 / 人次

2.旷课、无故缺席实训课,扣 2 分 / 人次(缺席半天及以上加倍扣分)3. 上课、实训课期间喧哗、打闹,使用手机、电脑做与教学要求无关的事,经提醒仍不改正,扣 1 分 / 人次

4.抄袭、剽窃他人学习成果(含作业、实训报告、设计方案),一经查实,扣 5 分 / 人次,该生该学期德育评价最高为 “及格”

5.在学校组织的重大考试、技能考核中舞弊,扣 10 分 / 人次,该生德育评价直接定为 “不及格”,上报学校予以相应处分

6.实训室安全规范违规:①未经指导教师允许擅自操作实训设备,扣 5 分 / 人次,若造成设备异常立即按 “重大违纪” 预处理②实训过程中违规操作(如擅自更改设备参数、违规接线、工具随意摆放),扣 3 分 / 人次③实训后未按流程关闭设备电源、清理操作台、归位工具,扣 2 分 / 人次④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实训室,扣 5 分 / 人次,直接纳入 “重大违纪” 记录

出勤情况(15 分)

1. 按时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无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现象

2. 按时就寝,无无故晚归寝、夜不归宿现象

无额外加分

1.无故不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扣 1 分 / 人次;参加活动迟到、早退或中途擅自离场,扣 0.5 分 / 人次2. 无故晚归寝(22:00 后归寝),扣 2 分 / 人次;无故夜不归宿,扣 5 分 / 人次,连续 2 次及以上直接上报校级德育评价小组,按 “重大违纪” 处理

卫生情况(20 分)

1. 教室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垃圾灰尘积水、黑板白板擦净、讲台无粉尘杂物、窗框储物柜表面洁净、桌椅摆放整齐、桌面抽屉无垃圾,无人走不断电、带早餐零食进教室现象

2. 寝室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垃圾污渍杂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无褶皱、床下无乱堆物品、洗手台无积水水垢、镜子无污渍、衣物规范收纳、清洁工具摆放整齐、书桌整洁、抽屉无积灰、椅子无堆物、宿舍无异味,无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3. 实训室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垃圾灰尘积水、设备表面无灰尘垃圾油污、实验台工作台无污渍且物品摆放整齐、储物柜工具摆放整齐

1. 学院常规检查中,寝室、教室、实训室受表扬的,分别加 1 分 / 间次

2. 获得 “文明寝室” 称号的寝室,寝室长加 4 分,其他成员加 3 分

3. 在学院进行的卫生检查中,宿舍卫生每受表扬一次,当日值日生加 1 分,其它人员加 0.5 分;班级卫生区、公共区每受表扬一次,当日值日生加 1 分,卫生委员加 0.5 分

1.教室卫生:①地面有明显垃圾、灰尘、积水,扣 0.2 分 / 次②黑板、白板未擦净(含粉笔灰堆积),扣 0.2 分 / 次③讲台有粉尘、杂物,扣 0.2 分 / 次④窗框积灰、储物柜(如有)表面脏污,扣 0.2 分 / 次⑤桌椅摆放不整齐,扣 0.2 分 / 次⑥桌面、抽屉有垃圾,扣 0.2 分 / 次⑦教室人走不断电,值日生扣 1 分⑧带早餐零食进教室每次扣 1 分

2.寝室卫生:①地面有可见垃圾、顽固污渍或死角杂物,扣 0.2 分 / 次②被子未叠、床单褶皱或床下乱堆物品,扣 0.2 分 / 次③洗手台积水、水龙头水垢或镜子污渍,扣 0.2 分 / 次④衣物乱挂、清洁工具未收纳或堆放杂物,扣 0.2 分 / 次⑤书桌杂物杂乱、抽屉积灰或椅子堆物,扣 0.2 分 / 张⑥宿舍内有烟蒂、腐朽等异味,扣 0.1 分 / 间⑦寝室使用大功率电器,扣 2 分 / 人次,电器予以没收(说明:混寝如不能具体到个人,则扣分责任人为当日值日生所在班级)

3.实训室卫生:①地面有明显垃圾、灰尘、积水,扣 0.3 分 / 次②设备表面有明显灰尘、垃圾、油污,扣 0.3 分 / 次③实验台、工作台有污渍、物品摆放不整齐,扣 0.3 分 / 次④实训室储物柜工具摆放不整齐,扣 0.3 分 / 次4.在学院进行的卫生检查中,宿舍卫生每受批评一次,当日值日生扣 1 分,其它人员扣 0.5 分;班级卫生区、公共区每受批评一次,当日值日生扣 1 分

学生活动与技能竞赛(15 分)

1. 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志愿者活动、集体活动及技能竞赛,认真对待备赛训练与正式竞赛2. 遵守活动、竞赛现场秩序,不乱扔垃圾、不大声喧哗,爱护活动道具与竞赛设备3. 实训课中规范操作,积极配合小组完成实训任务

1. 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含志愿者活动)每次加 0.5 分,主要成员加 1 分;积极参加班级活动的成员均加 0.5 分;班内同学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志愿者活动、集体活动的,加 0.2 分 / 人次;担任活动组织者、主要参与者的,加 0.5 分 / 人次

2. 实训课中被评为 “安全操作标兵”“设备维护先进个人” 的学生,每次加 0.5 分 / 人次;所在小组被评为 “实训安全示范小组” 的,小组每人加 0.3 分 / 次

3. 及时发现实训室安全隐患并上报,避免事故发生的,加 2-3 分 / 人次

4. 参加省部级以上各类比赛(含技能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每人每次分别加 10 分、8 分、6 分

5.参加地市级各类比赛(含技能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每人每次分别加 6 分、4 分、2 分

6. 参加校级各类比赛(含技能竞赛或文体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每人每次分别加 4 分、3 分、2 分

7.参加院级各类比赛(含技能竞赛或文体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每人每次分别加 3 分、2 分、1 分

1.参与校、院技能竞赛,无故缺席备赛训练或正式竞赛,扣 3 分 / 人次

2.因个人失误(如未按要求准备实训工具、违规操作竞赛设备)导致活动或竞赛受影响,扣 2 分 / 人次

3.在活动现场、竞赛场地乱扔垃圾、大声喧哗,破坏公共秩序,扣 1 分 / 人次

4.损坏活动道具、竞赛设备,除照价赔偿外,扣 2 分 / 件

5.后续实习期间,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经实习单位反馈核实,扣 3 分 / 人次;因个人行为给实习单位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该生本期德育评价最高为 “及格”

学风建设(5 分)

1.期末考试成绩不低于 80 分,期末成绩平均分达标

2.能够及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任务,认真写作业,无拖欠作业的情况

3.考试中无违纪和作弊的现象

4.积极考取各类职业技能证书

1. 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加 4 分、六级 6 分,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者加 1 分,获得普通话二乙证书 1 分、二甲证书 2 分,获得教师资格证加 6 分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2分、中级加4分,高级加6分

2.在院、系级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每次加 1 分,在院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每次加 2 分3.期末成绩平均分超过 80 分,每超 3 分加 1 分

1.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少 1 分扣 0.01 分

2.不按时上交作业扣 1 分

3.考试出现违纪舞弊现象,德育考核一票否决

生活治安(5 分)

1.衣着整洁,不在教室、实训室食用早餐、零食

2.自觉爱护教室、实训室公共设施(如桌椅、设备按钮、门窗),不损坏公物

3.不乱扔食品垃圾、实训废料(如铁屑、导线头)

4.不翻越校园围墙、栅栏,不擅自进入实训楼未开放区域

5.未经允许不留宿非本寝室人员

无额外加分

1.衣着不整,带早餐、零食进入教室或实训室,扣 1 分 / 人次

2.教室、实训室人走未断电、未关门窗,扣 1 分 / 次

3.乱扔食品垃圾、实训废料(如铁屑、导线头),扣 1 分 / 人次

4.损坏教室、实训室公共设施(如桌椅、设备按钮、门窗),除照价赔偿外,扣 2 分 / 件

5.翻越校园围墙、栅栏或擅自进入实训楼未开放区域,扣 3 分 / 人次,按 “重大违纪” 记录

6.未经允许留宿非本寝室人员,扣 3 分 / 人次

7.在公开场合抽烟、喝酒、举止亲密,该生本期德育评价最高为 “及格”

 

三、特殊加减分说明

(一)担任多项职务的学生干部,以其担任的最高级别职务考核结果计算考核成绩,不得累计加分;学生干部考核为称职者,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加 8 分,副书记、副主席加 7 分,各部部长、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加 6 分,各部副部长、各班其它委员加 5 分,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室委员加 3 分。

(二)同一个比赛项目按照最高级别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学生会将违纪情况进行通报批评,累计三次通报批评将进行警告处分,具体扣分标准如下:

1.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扣 20 分,是学生干部的扣 25 分

2.受到记过处分者扣 15 分,是学生干部的扣 20 分

3.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者扣 10 分,是学生干部的扣 15 分

4.因学生个人重大违纪(如违法犯罪、参与邪教、造成重大实训安全事故等)导致班级取消优秀班级评选资格的,不额外扣班级其他学生个人德育分数,但该生个人德育评价直接定为 “不及格”。

 

第四章 异议申诉流程

一、学生对扣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示后 3 个工作日内,向班级德育评价小组提交书面申诉,需详细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班级德育评价小组收到申诉后,需在 2 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通过查阅考核记录、询问相关负责人等方式确认事实,形成核实意见并反馈给申诉学生。

三、申诉学生对班级反馈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反馈后 2 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德育评价小组提交书面申诉,学院小组需在 3 个工作日内复核,实训室安全相关申诉优先复核,复核后出具最终意见并告知申诉学生,最终意见不可再申诉。

 

第五章 德育考核结果运用

一、德育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 60 分)的学生,不予正常毕业;有一个学期德育考核分不及格的学生,同样不予正常毕业。

二、德育考核分是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关键指标,考核分必须位列班级前 20%,且无重大违纪记录。

三、德育考核分是推选入团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专升本、参军入伍、转专业的关键参考依据,考核分需达到班级中等及以上水平,且无违纪处分记录。

四、在进行奖学金(含国家级与校级)评定时,德育成绩占 20%,文化课程成绩占 80%,德育考核成绩不及格者无奖学金评选资格。

五、班级德育考核数据(含学习与实训纪律、卫生、寝室纪律、文体与技能活动、生活治安等检查结果)作为优秀班级、优秀辅导员评选的核心依据,具体权重占比如下:

1.学习与实训纪律:30%

2.卫生管理:25%(其中寝室卫生在文明寝室评比中占比 50%,实训室卫生在优秀班级评选中单独占比 8%)

3.寝室纪律:20%(在文明寝室评比中占比 50%)

4.文体与技能活动:15%

5.生活治安:10%

6.有学生出现重大违纪且导致班级取消优秀班级评选资格的,该班无优秀班级评选资格,辅导员无优秀辅导员评选资格。

 

第六章 附则

一、本方案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与学校《学生德育评价方案(试行)》同步试行,由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执行;若学校后续更新相关政策,本方案将同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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