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根据我校《娄底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各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综合考核的实施办法(试行)》《娄底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德育评价方案(试行)》《娄底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德育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等,结合智能制造产业学院以实训实操为核心、重安全重技能的专业培养特色,针对学生基础规范养成需求,确保班级综合评价公平、客观、可操作,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各专业各班级,与学校上述配套文件同步执行。学校细则已有明确规定的,优先遵循学校标准;学校细则未细化、涉及产业学院实训特色及新生管理需求的,按本细则执行。
(三)扣分执行主体为学院德育评价小组(由学院学工负责人、辅导员、学生会干部组成)及班级德育评价小组(由辅导员、班团干部组成);校级德育评价小组负责审核学院重大违纪扣分情况,实训室安全相关重大违纪优先上报审核。
二、具体扣分项目及标准
(一)学习与实训纪律(含理论学习、实训室实操)
1.检查时间:各班学习委员于每节课上课后5分钟内将出勤情况汇报学习部;纪检部每天7:50-8:00于崇新楼一楼进行迟到检查;纪检部每天随机(≥1次)对教室、实训室进行纪律检查;
2.结果公布:检查结束后实时在学院学工工作群公布结果,每周一汇总公布周结果及周排名
3.权重占比:学习与实训纪律检查数据作为优秀班级、优秀辅导员评选依据,占比 30%
4.扣分细则:
(1)上课、实训课迟到、早退,扣 1分/人次;
(2)旷课、无故缺席实训课,扣 2分/人次(缺席半天及以上加倍扣分);
(3)在上课、实训课期间喧哗、打闹,使用手机、电脑做与教学要求无关的事,经提醒仍不改正,扣1分/人次;
(4)抄袭、剽窃他人学习成果(含作业、实训报告、设计方案),一经查实,扣5分 / 人次,该生该学期德育评价最高为 “及格”;
(5)在学校组织的重大考试、技能考核中舞弊,扣 10 分/人次,该生德育评价直接定为 “不及格”,上报学校予以相应处分。
(6)实训室安全规范违规:
①未经指导教师允许擅自操作实训设备,扣 5 分/人次,若造成设备异常立即按 “重大违纪” 预处理;
②实训过程中违规操作(如擅自更改设备参数、违规接线、工具随意摆放),扣 3 分 / 人次;
③实训后未按流程关闭设备电源、清理操作台、归位工具,扣 2 分 / 人次;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实训室,扣 5 分 / 人次,直接纳入 “重大违纪” 记录。
(二)卫生管理(含教室、实训室、寝室:谁使用谁负责)
1.检查时间:
教室、实训室:使用班级即时清理,由第二节课上课班级的卫生委员将上节课使用教室、实训室后的班级卫生情况汇报劳卫部,具体时间根据课表实际安排调整;
寝室:每天早上由生活老师检查第一次,18:30-19:30由寝管部对寝室卫生检查第二次;
2.结果公布:检查结束后实时在学院学工工作群公布结果,每周一汇总周排名。
3.权重占比:卫生检查数据作为优秀班级、优秀辅导员评选依据,占比 25%;其中寝室卫生在文明寝室评比中占比 50%,实训室卫生在优秀班级评选中单独占比 8%。
4.扣分细则:
(1)教室卫生
①教室地面有明显垃圾、灰尘、积水,扣 0.2 分 / 次;
②黑板、白板未擦净(含粉笔灰堆积),扣 0.2 分 / 次;
③讲台有粉尘、杂物,扣 0.2 分 / 次;
④窗框积灰、储物柜(如有)表面脏污,扣 0.2 分 / 次;
⑤桌椅摆放不整齐,扣0.2分/次;
⑥桌面、抽屉有垃圾,扣0.2分/次。
(2)寝室卫生:
①地面有可见垃圾、顽固污渍或死角杂物,扣 0.2 分 / 次;
②被子未叠、床单褶皱或床下乱堆物品,扣 0.2 分 / 次;
③洗手台积水、水龙头水垢或镜子污渍,扣 0.2 分 / 次;
④衣物乱挂、清洁工具未收纳或堆放杂物,扣 0.2 分 / 次;
⑤书桌杂物杂乱、抽屉积灰或椅子堆物,扣 0.2 分 / 张;
⑥宿舍内有烟蒂、腐朽等异味,扣 0.1 分 / 间。
说明:混寝如不能具体到个人,则扣分责任人为当日值日生所在班级。
(3)实训室卫生:
①实训室地面有明显垃圾、灰尘、积水,扣0.3分/次;
②设备表面有明显灰尘、垃圾、油污,扣 0.3 分 / 次;
③实验台、工作台有污渍、物品摆放不整齐,扣0.3分/次;
④实训室储物柜工具摆放不整齐扣0.3分/次。
(三)寝室纪律(含日常作息、安全规范)
1. 检查时间:每天晚上对各班寝室进行成员出勤及纪律检查,21:30-21:50进行晚归、夜不归宿专项核查,具体时间根据学校作息调整。
2. 结果公布:检查结束后实时在学院学工工作群公布结果,每周一汇总周排名。
3. 权重占比:寝室纪律检查数据作为优秀班级、优秀辅导员评选依据,占比 20%,在文明寝室评比中占比 50%。
4. 扣分细则:
(1)无故晚归寝(22:00 后归寝),扣 2 分 / 人次;
(2)无故夜不归宿,扣 5 分 / 人次,连续 2 次及以上直接上报校级德育评价小组,按 “重大违纪” 处理;
(3)寝室使用大功率电器,扣 2 分 / 人次,电器予以没收;
(4)22:00 后在寝室喧哗、打闹、外放声音,影响他人休息,经提醒仍不停止,扣 2分/人次;
(5)未经允许留宿非本寝室人员,扣 3 分 / 人次。
(四)集会、文体与技能活动(含集体活动、技能竞赛)
1.检查时间:校、院组织会议、活动及技能竞赛期间实时检查,具体时间根据活动安排确定。
2.结果公布:检查结束后实时在学院学工工作群公布结果,计入当周排名数据。
3.权重占比:活动参与情况作为优秀班级、优秀辅导员评选依据,占比 15%。
4.扣分细则:
(1)无故不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扣 1 分 / 人次;
(2)参加活动、技能竞赛时迟到、早退或中途擅自离场,扣 0.5 分 / 人次;
(3)参与校、院技能竞赛,无故缺席备赛训练或正式竞赛,扣 3 分 / 人次;
(4)因个人失误(如未按要求准备实训工具、违规操作竞赛设备)导致活动或竞赛受影响,扣 2 分 / 人次;
(5)在会场、活动现场、竞赛场地乱扔垃圾、大声喧哗,破坏公共秩序,扣2 分 / 人次;
(6)损坏活动道具、竞赛设备,除照价赔偿外,扣 2 分 / 件。
(五)生活治安(含日常行为、安全责任)
1.检查时间:每天7:30-8:00纪检部于崇新楼一楼进行日常行为检查,每天纪检部每天随机(≥1次)对教室、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与纪律检查同时进行;
2.结果公布:检查结束后实时在学院学工工作群公布结果,每周一汇总周排名。
3.权重占比:生活治安检查数据作为优秀班级、优秀辅导员评选依据,占比 10%。
4.扣分细则:
①衣着不整,带早餐、零食进入教室或实训室,扣 1 分 / 人次;
②教室、实训室人走未断电、未关门窗,扣 1 分 / 次;
③乱扔食品垃圾、实训废料(如铁屑、导线头),扣 1 分 / 人次;
④损坏教室、实训室公共设施(如桌椅、设备按钮、门窗),除照价赔偿外,扣 2 分 / 件;
⑤翻越校园围墙、栅栏或擅自进入实训楼未开放区域,扣 3 分 / 人次,按 “重大违纪” 记录。
(六)重大违纪
1. 班内有违法犯罪、参与邪教组织等行为,一经查实,该生德育评价直接定为 “不及格”,上报学校按规定予以劝退或开除;该班取消优秀班级评选资格,辅导员取消优秀辅导员评选资格。
2. 顶撞、辱骂专业教师或实训管理员;敲诈勒索、威胁恐吓同学;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含实训中因操作分歧引发的肢体冲突);参与赌博、盗窃(含盗窃实训工具、竞赛作品、同学财物),该生本期德育评价定为 “不及格”,该班取消优秀班级评选资格。
3. 在公开场合抽烟、喝酒、举止亲密,该生本期德育评价最高为 “及格”;在社交平台散布学校、学院不实言论或恶意图片,给学院造成负面影响,该生本期德育评价定为 “不及格”,该班取消优秀班级评选资格。
4. 实训期间违规操作设备,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如设备损毁、人员受伤)或重大财产损失,该生本期德育评价定为 “不及格”,上报学校予以记过及以上处分;该班取消优秀班级评选资格,辅导员取消优秀辅导员评选资格。
5. 后续实习期间,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经实习单位反馈核实,扣 3 分 / 人次;因个人行为给实习单位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该生本期德育评价最高为 “及格”,该班取消优秀班级评选资格。
三、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
(一)政治态度与德育实践
1. 见义勇为、无私奉献、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等事迹突出,在校内、外引起较大反响,受到学校表扬或表彰者,按情况加 2-4 分 / 人次;受到有关媒体表扬或上级部门表彰者,按情况加 3-5 分 / 人次。
2. 被授予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校级、院级荣誉称号者,分别加 8 分、6 分、4 分、2 分、1 分 / 人次。
(二)卫生与安全规范
1. 学院常规检查中,寝室、教室、实训室受表扬的,分别加 1 分 / 间次;获得 “文明寝室” 称号的寝室,加 4 分 / 间次;
2. 实训课中被评为 “安全操作标兵”“设备维护先进个人” 的学生,每次加 0.5 分 / 人次;所在小组被评为 “实训安全示范小组” 的,小组每人加 0.3 分 / 次;
3. 及时发现实训室安全隐患并上报,避免事故发生的,加 2-3 分 / 人次。
(三)学生活动与技能竞赛
1. 班内同学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志愿者活动、集体活动的,加 0.2 分 / 人次;担任活动组织者、主要参与者的,加 0.5 分 / 人次。
2. 班内同学参加省部级以上相关技能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 10 分、8 分、6 分 / 人次。
3. 班内同学参加地市级相关技能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 6 分、4 分、2 分 / 人次。
4. 班内同学参加校级相关技能竞赛或文体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 4 分、3 分、2 分 / 人次。
5. 班内同学参加院级相关技能竞赛或文体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 3 分、2 分、1 分 / 人次。
四、执行与申诉
(一)扣分记录:学院德育评价小组每日汇总各班单项扣分情况并实时公布,每周汇总总扣分数据及班级排名;班级德育评价小组每日记录学生违纪情况(重点标注实训室安全违规),由德育委员填写《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学生德育扣分登记本》,并于当日告知被扣分学生。
(二)异议申诉:学生对扣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示后 3 个工作日内,向班级德育评价小组提交书面申诉,班级小组需在 2 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反馈;对班级反馈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德育评价小组申诉,学院小组需在 3 个工作日内复核并出具最终意见(实训室安全相关申诉优先复核)。
(三)数据存档:每月月底,班级德育评价小组将本月扣分数据汇总提交学院审核;每学期末,学院将各班德育扣分数据整理后报送校级德育评价小组(学工处)备案,同时留存《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学生德育扣分登记本》《学期扣分汇总表》(含实训室安全专项统计)的电子档及纸质档。
五、附则
本细则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与学校《学生德育评价方案(试行)》同步试行,由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